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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部门工作职责

作者:        审核:组织部01        日期:2023-11-28        

党委组织部是党委负责组织工作、干部工作和党员工作的职 能部门。党校是学校党委进行干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职能机构。

(一)党委组织部工作职责

1.承担党的组织建设规章制度在学校工作中的落实,拟订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制度文件。

2.承担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相关落实工作,协助上级部门作好领导班子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考核评议工作。

3.负责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和机制,牵头完成基层党组织的设置、组建、换届选举和补选工作。

4.负责指导、检查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内组织生活、三会一课等的开展情况。

5.负责党员队伍建设,包括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指导二级党组织的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

6.牵头组织开展党员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各类党内评优表彰等工作,负责对基层党组织进行年度考核。

7.贯彻落实党管人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人才工作、知识分子和老干部工作。

8.按照党委统一部署,负责处、科级机构设置及领导班子的建设,负责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评价、管理与考核,负责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挂职干部、下派干部、交流干部的选派、考察、服务工作。

9.负责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分工备案工作。指导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部(处)务会议制度建设、实施。

10.负责处级干部档案管理,负责处级干部及相关人员个人事项报告填报、查核、处理等工作。

11.负责党员干部或处级干部因公出国(境)政审工作、因私出国(境)证件及备案管理。

12.负责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党费收缴与管理、党内各类统计工作和各类校本级党员信息的管理。

13.主动与其他党群部门保持联系、沟通,及时通报工作中的重要情况与问题,形成党建工作的合力。

14.牵头调研、总结、推广党的组织建设工作改革方案(举措)和经验。

15.负责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来信来访工作。

16.牵头负责看望慰问离退休老干部工作。

17.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校工作职责

1.制定全校党员、干部培训计划并牵头实施,充分发挥党委党校在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中的主阵地作用。

2.健全教学、管理、调研制度,建立和完善学员考核体系和跟踪反馈机制,抓好党校自身建设。

3.负责全校党内外干部的培训工作。

4.牵头开展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工作。

5.负责指导和协调分党校工作。

6.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组织员管理办公室

1.制定学校党委发展党员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督促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把发展党员质量关。

3.指导督促党组织做好预备党员教育、管理和转正工作。

4.负责定期检查发展党员质量情况,协同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

5.定期了解分析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队伍现状,及时向学校党委汇报。

6.负责专职组织员教育培训和日常管理,不断提高专职组织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7.承担和完成学校党委临时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