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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选拔部分教学院、机关职能部门处级干部的通知

作者:        审核:陈俊文        日期:2020-11-09        浏览量:

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

根据乐师院委〔201931号文件和乐师院委〔202026号文件中关于处级干部岗位职数配备要求,我校处级干部岗位尚有空缺。结合学校发展需要和对相关单位班子功能结构分析,经党委常委会2020119日研究决定,启动以下岗位的干部组织选拔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 选拔岗位与职数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1名)

特殊教育学院院长(执行)1名)

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1名)

数理学院院长1名)

生命科学学院院长1名)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处长(院长)1名)

继续教育学院院长1名)

化学与资源环境学院副院长1名)

后勤保障服务部副部长1名)

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与招标中心)副处长(副主任)1名)

二、基本条件与基本资格

以上岗位的人员应具备《乐山师范学院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乐师院委〔201945号)规定的选拔任用条件和资格。

三、选拔方式

采取组织选拔的方式进行选拔。

中共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