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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选拔部分教学院及机关职能部门科级干部的通知

作者:        审核:陈俊文        日期:2020-07-10        浏览量:

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和对相关部门科级干部配置调研,经202079日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组织选拔部分教学院及机关职能部门科级干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岗位与职数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管理科科长1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教学管理科科长1人、科研与实验管理科科长(或副科长)1

外国语学院:教学管理科科长1

数理学院:教学管理科科长1人、科研与实验管理科科长1

电子与材料工程学院:党政办公室主任1

化学与资源环境学院:教学管理科科长(或副科长)1

旅游学院:教学管理科科长1

经济管理学院:教学管理科科长1

体育学院:党政办公室主任1人、科研与实验管理科科长1人、运动场地管理中心主任1

设计学院:党政办公室主任1

音乐学院:党政办公室主任1人、教学管理科科长1

党委组织部(党校):组织科科长1人、干部监督科科长1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招生与就业处):学生资助中心主任1

党委武装保卫部(保卫处):政治保卫科科长1

校团委:团员青年服务中心主任1人、素质拓展与社团管理中心主任1

教学部:学籍管理中心主任1人、沫若学院教务中心主任1

信息技术与实验保障处:实验室建设中心主任1

财务处:财务监督科科长1人、稽核科科长(或副科长)1

后勤保障服务部:学生公寓中心主任1人、动力能源中心主任1

质量监控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绩效考核科科长1

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办公室主任1人、职业技能认证与鉴定中心主任1

图书馆、档案馆:综合档案部主任1

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乐山师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财务中心主任1

二、基本条件及基本资格

以上岗位的人员应具备乐师院委〔201716号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

三、选拔方式

采取组织选拔的方式进行选拔。

四、纪律与监督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结伙、拉票,或者打击报复。要严守组织纪律和办事制度,自觉接受群众和组织的监督。要做好保密工作。纪委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纪律的将给予组织处理。

咨询电话:党委组织部 2276362

监督电话:纪委办公室 2276324

中共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