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共产党员示范单位”“共产党员示范团队”
“共产党员示范岗”拟重新命名创建对象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共产党员示范单位”“共产党员示范团队”“共产党员示范岗”重新命名创建的通知》要求,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2017年命名创建的“共产党员示范单位”“共产党员示范团队”“共产党员示范岗”进行了考核,并组织完成了新命名创建“共产党员示范单位”“共产党员示范团队”“共产党员示范岗”的申报、推荐。12月26日前,党委组织部会同党委学生工作部、教务处、科技与学科建设处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上报的拟命名创建“共产党员示范单位”“共产党员示范团队”“共产党员示范岗”进行了初评,并对申报拟命名创建的单位和个人的党风廉洁情况向纪委办征求了意见,初步确定了拟命名创建对象名单,现予以公示(名单具体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18年12月26日至2019年1月1日。干部、广大师生若有意见需要反映的,请及时通过信函、电话、来访等方式向党委组织部或纪委办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纪委办电话:2276324
党委组织部电话:2276362
附件:“共产党员示范单位”“共产党员示范团队““共产党员示范岗”拟重新命名创建对象名单
党委组织部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