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选拔教学院院长、副院长、党总支副书记的通知
根据乐师院委〔2016〕57号文件精神,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组织选拔有关教学院院长、副院长、党总支副书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与职数
生命科学学院内部选拔副院长1名;
旅游学院内部选拔院长1名;
音乐学院内部选拔副院长1名;
教育科学学院内部选拔副院长2名;
特殊教育学院内部选拔副院长1名;
党总支副书记4名。
二、基本条件及基本资格
具备乐师院委〔2016〕57号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
三、选拔方式
采取组织选拔的方式进行选拔。
四、工作程序
(一)动议
1.关于选拔教学院院长、副院长的动议
8月31至9月1日对生命科学学院、旅游学院、音乐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特殊教育学院班子进行功能结构模型分析。
9月2日,组织部对生命科学学院、旅游学院、音乐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特殊教育学院班子进行综合研判,向党委主要领导报告干部动议初步建议。
9月5日上午,组织部形成正式动议方案。
9月6日上午,党委常委会讨论审定动议方案,组织部按程序负责组织实施。
2.关于选拔党总支副书记的动议
9月2日至9月7日,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党总支副书记任职意愿调研。
9月8日至9日,组织部在任职意愿调研基础上,结合学校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分管校领导意见、有关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意见、有关教学院班子功能结构要求、有任职意愿同志的现实表现以及人岗相适等情况,开展综合研判,并向党委主要领导报告干部动议初步建议。
9月9日,组织部形成正式动议方案。
9月14日,党委常委会讨论审定动议方案,组织部按程序负责组织实施。
(二)民主推荐
1.组织部形成推荐考察方案,报党委主要领导同意后组建考察组。考察组的组建按照乐师院委〔2016〕57号文件规定组建。
2.进行个别谈话推荐。
3.向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汇报谈话推荐情况。
4.综合谈话推荐情况、人岗相适要求和考察对象一贯表现,党委召开会议研究确定会议推荐人选。
5.组织会议推荐和民主测评。
6.考察组汇总情况后,向党委主要领导汇报会议推荐情况。
(三)考察
1.考察组提出拟选拔任用职位考察对象建议,向党委主要领导报告确定考察对象。
2.在学校校园网上发布考察公示,内容包括考察对象基本情况、廉洁自律情况、考察组联系电话、反映意见方式和时限等。
3.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干部档案、核查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
4.考察组对考察对象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个别谈话、专项考察等结果,以及奖惩、平时表现、年度考核、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等情况进行集体研究,与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进行比较、相互印证,全面准确地做出评价。在此基础上形成考察报告,呈送党委主要领导审定。
(四)讨论决定
1.根据动议方案和干部考察报告,组织部汇总干部任免事项报党委主要领导审定。
2.对拟提请党委会议审定的干部任免事项,组织部分别征求有关领导意见。
3.党委召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并发文任用。
五、纪律与监督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结伙、拉票,或者打击报复。要严守组织纪律和办事制度,自觉接受群众和组织的监督。要做好保密工作。纪委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纪律的将给予组织处理。
咨询电话:党委组织部2276362 联系人:谢少克
监督电话:纪委办2276324
中共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