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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选拔部分教学院及机关职能部门科级干部的通知

作者:        审核:魏群        日期:2022-12-12        浏览量:

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和对相关部门科级干部配置调研,经2022年12月7日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组织选拔部分教学院及机关职能部门科级干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岗位与职数

生命科学学院:科研与实验管理科科长1人

新能源材料与化学学院:教学管理科科长1人

教学院:学生管理科科长2人

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网信与普法科科长1人

纪委办公室:执纪审查科科长1人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部):教师事务中心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1人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招生与就业处):

学生管理科科长1人

学生资助中心主任1人

就业指导中心主任1人

乐山师范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心理咨询与服务科科长1人

科研处:项目与经费管理科科长1人

             平台建设管理科科长(或副科长)1人

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科科长1人

计划财务处:稽核科科长1人

国有资产管理处:公房管理中心主任1人

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中心主任1人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外籍师生服务中心主任(或副主任)1人

继续教育学院:继续教育教务科科长(或副科长)1人

二、基本条件及基本资格

以上岗位的人员应具备乐师院委〔2021〕25号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

三、选拔方式

采取组织选拔的方式进行选拔。

四、纪律与监督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结伙、拉票,或者打击报复。要严守组织纪律和办事制度,自觉接受群众和组织的监督。要做好保密工作。纪委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纪律的将给予组织处理。

咨询电话:党委组织部  2276362

监督电话:纪委办公室  2276324

 

                                     中共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