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和对相关部门科级干部配置调研,经2021年9月3日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组织选拔部分教学院及机关职能部门科级干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岗位与职数
教师教育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教师教学能力中心主任1人
特殊教育学院:科研与实验管理科科长1人
文学与新闻学院:党政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1人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党政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1人、科研与实验管理科科长(或副科长)1人
化学与资源环境学院:科研与实验管理科科长(或副科长)1人
生命科学学院:党政办公室主任1人、教学管理科科长1人
旅游学院:党政办公室主任1人
美术学院:科研与实验管理科科长(或副科长)1人
设计学院:教学管理科科长(或副科长)1人
音乐学院:科研与实验管理科科长(或副科长)1人
教学院:学生管理科科长8人
党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机要信息科科长1人
党委组织部(党校):党校办公室主任1人
巡察工作办公室(机关党委):巡察管理科科长1人
校工会:工会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1人
科研部(学报编辑部):知识产权与综合服务中心主任1人
财务处:财务信息科科长1人
后勤保障服务部:饮食服务中心主任1人、物资中心主任(或副主任)1人、校园环境中心主任(或副主任)1人
地方合作与校友工作办公室:校友服务中心主任1人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国际教育学院):外事科科长1人
创新创业学院:创业孵化园办公室主任1人
图书馆、档案馆:读者服务部主任1人
二、基本条件及基本资格
以上岗位的人员应具备乐师院委〔2021〕25号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
三、选拔方式
采取组织选拔的方式进行选拔。
四、纪律与监督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结伙、拉票,或者打击报复。要严守组织纪律和办事制度,自觉接受群众和组织的监督。要做好保密工作。纪委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纪律的将给予组织处理。
咨询电话:党委组织部 2276362
监督电话:纪委办公室 2276324
中共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