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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选拔部分机关职能部门及教学院科级干部的通知

作者:        审核:陈俊文        日期:2019-11-14        浏览量:

 

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和对相关部门科级干部配置调研,经2019年11月13日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组织选拔部分机关职能部门及教学院科级干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的岗位与职数

党委组织部党校办公室主任1人

党委巡察办公室(机关党委)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1人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部)工资社保中心主任1人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招生与就业处)思想政治教育科科长1人、就业指导中心主任1人、教学院学生管理科科长(或副科长)6人

党委武装保卫部(保卫处)国防教育科科长1人

教学部(教师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实践教学中心主任1人

审计处综合审计科科长1人

财务处会计核算中心主任1人

后勤保障服务部饮食服务中心主任1人、后勤事务中心主任1人、工程建设与维修中心主任1人

质量监控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教学评估中心主任(或副主任)1人

地方合作与校友工作办公室校友服务中心主任1人

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与招标中心)资产与土地房屋中心主任1人、采购服务中心主任1人

新校区推进与建设办公室综合科科长1人、工程技术中心主任1人

离退休工作处老干科科长1人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政办公室主任1人

政法学院党政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1人

体育学院教学管理科科长1人

教育科学学院实验管理科科长1人

二、基本条件及基本资格

以上岗位的人员应具备乐师院委〔2017〕16号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

三、选拔方式

采取组织选拔的方式进行选拔。

四、纪律与监督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结伙、拉票,或者打击报复。要严守组织纪律和办事制度,自觉接受群众和组织的监督。要做好保密工作。纪委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纪律的将给予组织处理。

咨询电话:党委组织部  2276362 

监督电话:纪委办公室  2276324

 

中共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