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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李朝晖等三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乐师院[2010] 101号)

作者:zzb        审核:        日期:2010-12-18        浏览量:

校内各单位:

根据20101210日党委常委会决定,聘任李朝晖同志为教务处处长、刘超同志为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为一年。同时,免去陈晓春同志教务处处长职务,免去李朝晖同志教务处副处长职务。

特此通知。

乐山师范学院 


2010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