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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任免公示

干部任前公示(2021年4号)

作者:谢少克        审核:杨瑜双        日期:2021-10-20        浏览量: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任职管理办法》规定,为进一步减少用人失察失误把干部选好选准,现将刘宗泉等同志拟任职情况公示如下(同一类岗位多个人选的以姓氏笔画排序)

刘宗泉,男,汉族,中共党员,19748月生,大学学历,教育学硕士学位副教授现任特殊教育学院党总支副书记(主持党务工作),20206月任现职,20084月任现级。拟任特殊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

苏祥,男,汉族,中共党员,19754月生,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副教授现任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主持行政工作),20206月任现职,20175月任现级。拟任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

陈稼轩,男,汉族,197712月生,中共党员,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学位,教授现任化学与资源环境学院副院长(主持行政工作),20175月任现职,20175月任现级。拟任化学与资源环境学院院长

宋天华,男,汉族,中共党员,19789月生,大学学历,教育学硕士学位研究员现任新校区推进与建设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20206月任现职,20121月任现级。拟任新校区推进与建设办公室主任

唐前军,男,汉族,中共党员,19776月生,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教育学博士学位,教授,20207起任教师教育学院教育科学学院院长助理。拟任教师教育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副院长

杨晓军,男,汉族,中共党员,19816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文学硕士,副教授,20163月起任文学与新闻学院传媒系主任,201712起任文学与新闻学院党总支委员,2016320206任文学与新闻学院传媒系党支部书记,20207起任文学与新闻学院院长助理。拟任文学与新闻学院副院长

青海银,男,汉族,中共党员,198711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理学博士学位,副教授,20207起任电子与材料工程学院院长助理,20209起任电子与材料工程学院党总支青年委员,201712202012任乐山师范学院雷达探测与应用研究校级重点实验室主任,202012起任川西南空间效应探测与应用省高校重点实验室主任。拟任电子与材料工程学院副院长

黄果,男,汉族,中共党员,19807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教授,20167201912任计算机科学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教研室主任,2018720206任计算机科学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负责人,20207起任人工智能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负责人。拟任人工智能学院副院长

张爱平,男,羌族,中共党员,19811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教育学硕士,副教授(校聘,2020.12起),20126202011任体育学院公体部主任,20181220203任体育学院教工第二支部委员,202011起任体育学院院长助理。拟任体育学院副院长

门涛,男,汉族,中共党员,19741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教授, 2014920206任计算机科学学院数字媒体技术专业负责人、数字媒体技术教研室主任,20207起任设计学院数字媒体技术专业负责人,20209起任设计学院院长助理。拟任设计学院副院长

左莉,女,汉族,中共党员,198411月生,大学学历,农业推广硕士学位讲师现任旅游学院学生管理科科长,201611任现职,201512任现级。20159起任旅学院党总支组织委员。拟任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胡涛,女,汉族,中共党员,198011月生,大学学历,教育学硕士学位讲师现任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招生与就业处)招生办公室主任,20205任现职,20175任现级。2019920205任后勤保障服务部第三党支部副书记。拟任教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周绍炳,男,汉族,中共党员,196512月生,在职大学学历,工程硕士学位,六级职员,现任党委统战部统战科科长,20182月—20217月挂任马边彝族自治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扶贫开发局)副局长,20186月—20217月,任马边彝族自治县老河坝乡坪和村(20205月更名为荍坝镇惠定村)驻村工作队队员,20134月任现职,20201月任现职级。拟任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副部长

陶媛,女,汉族,中共党员,198012月生,大学学历,法学硕士学位讲师现任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招生与就业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20196月任现职,20134月任现级。拟任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招生与就业处)副部长(副处长)

周勇,男,汉族,中共党员,19773月生,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农学博士学位,教授(校聘,2020.12起),20175月起任峨眉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研究所负责人。拟任科研部(学报编辑部)副部长(副主任)。

    干部群众如对人选有不同意见,或认为人选有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违反纪律的行为,请于5个工作日内(10月21日至10月27日),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组织部反映,也可以向省纪委监委驻乐山师范学院纪检监察组和学校纪委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中应告知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通讯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

邮政编码:614000

联系电话:

派驻纪检监察组纪委办:2276324

组织部: 2276362(联系人:刘馨)

电子邮箱: zuzb@lsnu.edu.cn

 

 

 

 

党委组织部

2021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