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任职管理办法》的规定,为进一步减少用人失察失误,把干部选好选准,现将刘宗泉等同志拟任职情况公示如下(同一类岗位多个人选的以姓氏笔画排序):
刘宗泉,男,汉族,中共党员,1974年8月生,大学学历,教育学硕士学位,副教授,现任特殊教育学院党总支副书记(主持党务工作),2020年6月任现职,2008年4月任现级。拟任特殊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
苏祥,男,汉族,中共党员,1975年4月生,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副教授,现任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主持行政工作),2020年6月任现职,2017年5月任现级。拟任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
陈稼轩,男,汉族,1977年12月生,中共党员,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学位,教授,现任化学与资源环境学院副院长(主持行政工作),2017年5月任现职,2017年5月任现级。拟任化学与资源环境学院院长。
宋天华,男,汉族,中共党员,1978年9月生,大学学历,教育学硕士学位,研究员,现任新校区推进与建设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2020年6月任现职,2012年1月任现级。拟任新校区推进与建设办公室主任。
唐前军,男,汉族,中共党员,1977年6月生,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教育学博士学位,教授,2020年7月起任教师教育学院、教育科学学院院长助理。拟任教师教育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副院长。
杨晓军,男,汉族,中共党员,1981年6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文学硕士,副教授,2016年3月起任文学与新闻学院传媒系主任,2017年12月起任文学与新闻学院党总支委员,2016年3月—2020年6月任文学与新闻学院传媒系党支部书记,2020年7月起任文学与新闻学院院长助理。拟任文学与新闻学院副院长。
青海银,男,汉族,中共党员,1987年11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理学博士学位,副教授,2020年7月起任电子与材料工程学院院长助理,2020年9月起任电子与材料工程学院党总支青年委员,2017年12月—2020年12月任乐山师范学院雷达探测与应用研究校级重点实验室主任,2020年12月起任川西南空间效应探测与应用省高校重点实验室主任。拟任电子与材料工程学院副院长。
黄果,男,汉族,中共党员,1980年7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教授,2016年7月—2019年12月任计算机科学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教研室主任,2018年7月—2020年6月任计算机科学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负责人,2020年7月起任人工智能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负责人。拟任人工智能学院副院长。
张爱平,男,羌族,中共党员,1981年1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教育学硕士,副教授(校聘,2020.12起),2012年6月—2020年11月任体育学院公体部主任,2018年12月—2020年3月任体育学院教工第二支部委员,2020年11月起任体育学院院长助理。拟任体育学院副院长。
门涛,男,汉族,中共党员,1974年1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教授, 2014年9月—2020年6月任计算机科学学院数字媒体技术专业负责人、数字媒体技术教研室主任,2020年7月起任设计学院数字媒体技术专业负责人,2020年9月起任设计学院院长助理。拟任设计学院副院长。
左莉,女,汉族,中共党员,1984年11月生,大学学历,农业推广硕士学位,讲师,现任旅游学院学生管理科科长,2016年11月任现职,2015年12月任现级。2015年9月起任旅游学院党总支组织委员。拟任教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胡涛,女,汉族,中共党员,1980年11月生,大学学历,教育学硕士学位,讲师,现任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招生与就业处)招生办公室主任,2020年5月任现职,2017年5月任现级。2019年9月—2020年5月任后勤保障服务部第三党支部副书记。拟任教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周绍炳,男,汉族,中共党员,1965年12月生,在职大学学历,工程硕士学位,六级职员,现任党委统战部统战科科长,2018年2月—2021年7月挂任马边彝族自治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扶贫开发局)副局长,2018年6月—2021年7月,任马边彝族自治县老河坝乡坪和村(2020年5月更名为荍坝镇惠定村)驻村工作队队员,2013年4月任现职,2020年1月任现职级。拟任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副部长。
陶媛,女,汉族,中共党员,1980年12月生,大学学历,法学硕士学位,讲师,现任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招生与就业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2019年6月任现职,2013年4月任现级。拟任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招生与就业处)副部长(副处长)。
周勇,男,汉族,中共党员,1977年3月生,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农学博士学位,教授(校聘,2020.12起),2017年5月起任峨眉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研究所负责人。拟任科研部(学报编辑部)副部长(副主任)。
干部群众如对人选有不同意见,或认为人选有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违反纪律的行为,请于5个工作日内(10月21日至10月27日),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组织部反映,也可以向省纪委监委驻乐山师范学院纪检监察组和学校纪委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中应告知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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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组织部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