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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任免公示

考察对象公示(2019年3号)

作者:谢少克        审核:陈俊文        日期:2019-11-21        浏览量:

考察对象公示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川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考察工作办法》规定,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研究,确定何川同志为乐山师范学院美术学院副院长人选考察对象,现进行书面公示。

何川,男,汉族,2018年12月聘任为七级副教授,籍贯四川成都,出生地四川米易大学学历,西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艺术设计专业毕业,士,197712月出生,20017月参加工作,民建会员20169至今乐山师范学院美术学院院长助理、设计系主任

经省纪委监委驻乐山师范学院纪检监察组考察,目前尚未发现该同志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问题。

如对人选有不同意见,认为该同志德的方面有不良反映,或有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问题以及违反廉洁自律的行为,请于3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考察组反映,也可以向省纪委监委驻乐山师范学院纪检监察组、乐山师范学院纪委(0833-2276324)进行举报。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中应告知真实姓名,同时欢迎对考察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乐山师范学院

党委组织部

邮政编码:614000

联系人及电话:谢少克(0833-2276362)

干部考察组

2019年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