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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任免公示

干部考察对象公示(2017年1号)

作者:组织部        审核:        日期:2017-04-18        浏览量: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四川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考察工作办法》《乐山师范学院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修订)》(乐师院委〔2016〕109号)和《中共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处、科级干部聘任工作实施办法》(乐师院委〔2016〕57号)规定,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研究,确定邓迟同志为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院长人选考察对象,林天兴同志为特殊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人选考察对象,余立同志为财务处处长人选考察对象,何晓苇同志为文学与新闻学院副院长人选考察对象,苏祥同志为政法学院副院长人选考察对象,何志伦、徐波同志为外国语学院副院长人选考察对象,屈小兵同志为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副院长人选考察对象,陈稼轩同志为化学学院副院长人选考察对象,刘芳同志为生命科学学院副院长人选考察对象,吴洋同志为音乐学院副院长人选考察对象。现予公示: 
    邓迟,男,汉族,现任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副院长(主持行政工作),籍贯湖北石首,出生地湖北石首,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西南交通大学材料工程学院材料学专业毕业,工学博士,教授,1973年9月出生,1997年7月参加工作,200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4年11月任现职,2012年7月任现级。 
    林天兴,男,汉族,现任特殊教育学院党总支副书记(主持党务工作),籍贯四川沐川,出生地四川沐川,大学学历,四川师范大学生物系生物教育专业毕业,西南大学心理学院应用心理学专业在职(教育学)硕士,副教授,1972年3月出生,1995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5年1月任现职,2008年4月任现级。
    余立,男,汉族,现任财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籍贯四川仁寿,出生地四川仁寿,在职大学学历,四川师范大学经管系经济管理专业毕业,高级会计师,1966年5月出生,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5年7月任现职,2002年1月任现级。
    何晓苇,男,汉族,现任文学与新闻学院中文系主任,籍贯四川开江,出生地四川开江,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古代文学专业毕业,文学博士,教授,1973年1月出生,1994年9月参加工作,2016年4月任现职,2008年9月任现级。
    苏祥,男,汉族,现任政法学院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负责人(2015年3月开始)、社区发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2015年6月开始),籍贯湖北仙桃,出生地湖北仙桃,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社会保障专业毕业,管理学博士,副教授,1975年4月出生,1993年8月参加工作,200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何志伦,男,汉族,现任外国语学院实验室主任,籍贯四川青神,出生地四川青神,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电子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毕业,文学硕士,副教授,1973年8月出生,1996年7月参加工作,201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3年3月任现职级。
   徐波,男,汉族,现任外国语学院院长助理,籍贯湖北房县,出生地湖北房县,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广西大学外国语学院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毕业,文学硕士,副教授,1979年11月出生,2003年7月参加工作,200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3年3月任现职,2012年12月任现级。
   屈小兵,男,汉族,现任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院长助理,籍贯湖南永州,出生地湖南永州,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四川师范大学数学与软件科学学院基础数学专业毕业,理学博士,副教授,1974年12月出生,1996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6年7月任现职级。
   陈稼轩,男,汉族,现任化学学院教师(2014年3月-2016年7月任化学学院院长助理),籍贯四川峨眉,出生地四川峨眉,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四川大学化工学院化学工艺专业毕业,工学硕士,教授,1977年12月出生,2000年7月参加工作,200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刘芳,女,汉族,现任生命科学学院教师(2012年7月-2016年12月任生命科学学院教学管理培训中心主任),籍贯甘肃清水,出生地甘肃清水,硕士研究生学历,甘肃农业大学农学院蔬菜学专业毕业,农学硕士,副教授,1978年5月出生,2005年7月参加工作,200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吴洋,男,满族,现任音乐学院理论教研室主任,籍贯辽宁锦州,出生地甘肃兰州,硕士研究生学历,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毕业,文学硕士,讲师,1982年4月出生,2008年7月参加工作,200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7年2月任现职级。
   目前,根据校纪委办调查了解,没有发现以上同志党风廉政、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也未发现其他违纪违规的行为,未收到相关举报。
   如对人选有不同意见,认为人选在德的方面有不良反映,或有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问题以及违反廉洁自律的行为,请于2017年4月21日之前,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考察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同时欢迎对考察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乐山师范学院党委组织部
   邮政编码:614000
   纪委办电话:2276324
   组织部电话: 2276362 电子邮箱: zuzb@ls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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