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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关于王志明同志的任前公示
作者:zzb 审核: 日期:2008-09-15 浏览量: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乐山师范学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乐师院委发[2003]19号)的精神,以及《乐山师范学院2008年处级领导干部聘任(任命)实施办法》(乐师院委[2008]3号)的有关规定,在自荐、资格审查、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基础上,党委会2008年9月5日研究决定:拟任命王志明同志为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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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任前公示(2015年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