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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任免公示

考察对象公示(2024年2号)

作者:谢少克        审核:周琴        日期:2024-03-13        浏览量: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四川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考察工作办法》的规定,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研究,确定青海银等为我校处级干部职位人选考察对象,现进行书面公示。

机关部门教辅单位正职人选考察对象:

青海银男,汉族,现任电子信息与人工智能学院副院长,19871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理学博士,教授,2016年7月参加工作,200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2年1月任现职,202110任现级

教学院行政正职人选考察对象:

刘芳女,汉族,现任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副处长19785月出生,在职博士研究生,农学博士,教授,2005年7月参加工作,200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112任现职,20175任现级

机关部门教辅单位副职人选考察对象:

陈俊文男,汉族,现任党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秘书科科长19884月出生,大学,管理学学士,2012年7月参加工作,201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212任现职,20209任现级

教学院党务副职人选考察对象:

夏红女,汉族,现任党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督查与绩效考核科科长19845月出生,大学,教育学硕士,2006年8月参加工作,200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22任现职,20209任现级

教学院行政副职人选考察对象:

马艺丹女,汉族,现为教育科学学院教师,19851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学博士,副教授,2016年7月参加工作,200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04--20235任乐山师范学院人格与认知重点实验室主任202311兼任四川省心理学会社会心理学专委会副主任委员2017-2020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2017-2018主持四川省社会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

如对人选有不同意见,认为以上同志有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违反纪律的行为,请于2024年3月18日之前,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考察组反映,也可以向省纪委监委驻乐山师范学院纪检监察组和学校纪委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中应告知真实姓名,同时欢迎对考察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

邮政编码:614000

联系电话: 党委组织部 2276362(联系人:周琴)

派驻纪检监察组、纪委办 2276324

电子邮箱: zuzb@lsnu.edu.cn


                         党委干部考察组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