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选拔部分科级干部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和对相关部门科级干部配置调研,经2018年3月21日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组织选拔部分科级岗位的科级干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的岗位与职数
组织部组织科科长(或副科长)1人
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主任(或副主任)1人
校团委学生社团管理科科长(或副科长)1人
教学院学生管理科科长(或副科长)3人
财务处收费中心主任(或副主任)1人、综合科科长(或副科长)1人
教务处考务与学籍科科长(或副科长)1人、教研科科长(或副科长)1人、实践教学科科长(或副科长)1人、教学质量监控科科长(或副科长)1人
政法学院教学管理科科长(或副科长)1人
数信学院教学管理科科长(或副科长)1人
音乐学院党政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1人、教学管理科科长(或副科长)1人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管理科科长(或副科长)1人
后勤集团动力管理中心主任(或副主任)1人、维修中心主任(或副主任)1人
二、基本条件及基本资格
以上岗位的人员应具备乐师院委〔2017〕16 号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
三、选拔方式
采取组织选拔的方式进行选拔。
四、纪律与监督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结伙、拉票,或者打击报复。要严守组织纪律和办事制度,自觉接受群众和组织的监督。要做好保密工作。纪委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纪律的将给予组织处理。
咨询电话:党委组织部2276362 联系人:周琴
监督电话:纪委办2276324
中共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