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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党组织和党员承诺践诺的通知

作者:        审核:组织部        日期:2024-01-10        浏览量:

关于开展2024年党组织和党员承诺践诺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建立党组织和党员承诺践诺、群众评诺制度的规定》要求,现将学校2024年党组织和党员承诺践诺工作安排如下。

一、公开承诺

1.提出承诺(331日前)

各二级党组织、党支部和党员围绕学校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和本单位工作计划,为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出承诺事项。其中,二级党组织、党支部承诺还应结合本单位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后的整改任务,提出承诺事项,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承诺事项一般不低于5项。党员承诺事项要结合所在党组织工作计划、各自岗位职责、个人特长等实际情况,以落实目标任务、为民服务解难题为宗旨,并结合上年度组织生活会查摆的问题,提出承诺事项和完成时限,承诺事项一般为35项。

2.审核承诺(47日前)

各二级党组织负责对各二级党组织及所属党支部的承诺事项进行审核把关,党支部负责对本支部党员的承诺事项进行审核把关。重点审核承诺内容是否围绕学校中心工作、重点任务,是否联系本单位、本岗位工作实际,是否具有可行性。对联系实际不够紧密的,督促加以修改完善,对不具备操作性的,督促重新提出承诺事项。

3.公开承诺(414日前)

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承诺内容经审核通过后,可采用召开党员大会、教职工大会或利用单位(部门)公告栏等形式面向全体党员师生公开,主动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

4.汇总承诺(421日前)

各二级党组织要汇总党组织和党员承诺事项,由各二级党组织自行存档,党委组织部定期抽查。

二、认真践诺

4月至12月,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按照承诺事项,建立台账,明确完成时限,认真践诺。各二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践诺的督促和检查,每季度将党组织和党员践诺情况在本单位范围内通报一次,确保承诺事项有落实,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满意度。

三、评议践诺

12月,各二级党组织要结合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点评和党员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工作组织对党组织和党员践诺情况进行评议。


中共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4110